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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服务,也要明码标价!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6-04-05】 【阅读次数:2545】 【打印】

  近日,苏州市价格举报中心接到市民王先生投诉,称自己通过某品牌热水器客服热线,联系了该品牌热水器特约维修部,请维修人员上门维修,维修人员上门后只维修了一个几厘米长的塑料管便收费350元,未明码标价、提前告知,王先生觉得存在乱收费现象,希望价格主管部门查处。

  冰箱、热水器、空调等大件家电与手机、手表等小件物品不同,难以携带到维修点进行维修,绝大多数市民选择上门维修。虽然上门维修在感觉上是一种特别服务,但也必须履行明码标价、提前告知义务。当消费者要求提供上门服务时,维修人员应提前告知上门的区域和标准,以及上门费、拆装费、检测费、工时费等收费标准,对无法判定的具体故障可上门检测后再行告知,由消费者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是否维修。原则上,上门维修人员应携带相关维修费用价目表,并主动向消费者出示。上门检测后因不能接受维修价格而放弃维修的,消费者应支付上门费、拆装费、检测费等费用,并索要相关票据。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提前告知的行为,消费者有权向价格主管部门投诉举报。针对家电上门维修收费纠纷,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家电维修行业的规范,督促相关行业协会出台工时费、上门费和主要零部件价格等收费标准明细,并督促行业人员履行好明码标价、提前告知的义务。

  同时,广大消费者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联系有相关资质的正规维修单位上门服务,并主动询价,如遇不规范价格行为,应保留好票据,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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