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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政府召开全市价格工作会议 部署安排价格机制改革工作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6-03-24】 【阅读次数:2752】 【打印】

  3月22日上午,苏州市政府召开全市价格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15年价格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全省价格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16年价格工作任务。副市长王鸿声代表苏州市政府接受了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单位递交的年度价格调控目标责任书。

  王鸿声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当前价格改革全面提速,推动了价格改革站在新的更高起点上的再出发。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任务要求上来,扎实抓好各项价格改革任务的贯彻落实。

  王鸿声强调,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价格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对其他领域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牵一发而动全身。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价格机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改革责任理解到位、落实到位,以责促行、以责问效;要坚持市场决定、放管结合、改革创新、审慎推进的原则,认真抓好农产品、资源、环境、医疗服务、交通运输、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价格改革;在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同时,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决保障好基本民生。价格改革绝不是一放了之,必须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者并重。在减少政府直接制定价格的同时,要通过制定规则和办法来加强监管。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要保持清醒头脑,结合地方实际,采取综合措施稳控物价,确保今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左右。

  王鸿声要求各地各部门,特别是价格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充分发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攻坚克难,务实奋进,不断开创价格工作新局面,为我市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争当“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先行军排头兵提供坚强的价格保障!

  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陆俊秀主持。市物价局作了全市价格工作情况报告,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及物价部门主要负责人,市价格调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市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各市、区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站代表和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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