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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纵横结合”开展3.15专项维权普法行动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6-03-22】 【阅读次数:1821】 【打印】

  3.15前后,苏州全市举行专项维权普法行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赢得群众好评。

  一是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放心市场”专项整治纪念活动。3月15日当天,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广场宣传纪念活动在苏州市观前街小公园新艺广场举行。在纪念大会暨深化“放心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大会后,市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消保委、司法局、各街道等相关单位、企业工作人员和“老娘舅”消费维权志愿者等百余人现场为百姓提供咨询服务。各部门现场发放新《消法》宣传材料、解答各类涉法咨询、受理各种消费者投诉、进行假冒伪劣商品展示与鉴别、维权知识有奖问答、法治文艺节目表演等活动。此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材料约15万份、接受各类咨询56件,受理投诉34件、其中现场调解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8.5万元。

  二是结合“新消法、我做主”维权主题,多层面开展新《消法》普及宣传工作。一方面,邀请法官、消费维权志愿者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层维权组织工作人员宣讲新《消法》。另一方面,结合3.15宣传纪念活动,创作并印制《谷小轩画消法》漫画集、3.15法治专刊等宣传资料,向群众发放;编印部分家电企业服务热线名录,以减少家电售后维修中的“李鬼”现象。此外,深入开展“消费维权教育进校园”活动。在中小学开展“我的消费故事”征文;利用学校晨会课向学生播放消费维权动漫片,形成“一个学校教育一批学生,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千万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消费维权氛围。

  三是各市(县)、区联动开展“3.15”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张家港、常熟、昆山、姑苏区、相城区、高新区等地消保委、司法局积极发动街道社区司法所,发挥“两会一站”功能,凭借社区直接面向广大群众的优势,采取多项举措开展群众性消费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居民科学、健康、文明消费,增强维权意识和能力。首先,走家入户张贴宣传海报,并向居民发放《消费者导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组织居民集中阅读。其次,组织居民观看新《消法》相关视频录像,以案释法增强居民维权意识和能力。再次,开展小型广场宣传活动。各地均在公园广场社区持续设立新《消法》宣传点;举办消费维权专项咨询活动,使消费维权理念进一步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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