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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提醒:网上订餐注意“舌尖安全”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6-03-17】 【阅读次数:1897】 【打印】

  随着“互联网+订餐”的迅猛发展,部分上线餐饮企业无证经营、操作不规范等问题时有发生,央视在今年315晚会上就此做过专门报道。为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切实保障饮食安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是选择持证餐饮单位。在订餐前查看供餐单位是否具有合法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同时查看证照的相关信息(经营范围、经营地址)和量化分级等情况。选择证照齐全、量化评定等级较高的单位进行订餐,避免订购来历不明的外卖食品。

  二是避免订购高风险餐饮食品。订餐时避免选择冷菜、生食品种(如生鱼片、拌黄瓜、预拌色拉等)、冷加工糕点(如含奶油糕点、提拉米苏、芝士蛋糕)等高风险餐饮食品。

  三是选择距离较近并可短时送达的供餐单位订餐。为避免送餐中因与人员、容器接触等交叉污染,以及时间和温度等因素引发食物中毒,消费者应要选择距离近、食品加工完成后2小时内能够送达的入网餐饮单位订餐。收到订餐食品后,应先查验其包装及容器是否清洁、完好,配送的食品是否变质或受到污染等,接收订餐食品后应及时食用,避免因长时间存放食物引发变质而诱发食品安全事故。

  四是避免作为单位集体用餐。小型饭店、快餐店、小吃店等餐饮单位加工能力有限,切勿大量订购其餐饮食品作为单位集体用餐,以免超出其加工能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五是保留消费凭证,发现问题及时举报。网络订餐时要注意留存发票等相关凭证。用餐后如发生胃肠道不适,或怀疑外送膳食来历不明的,请及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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