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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迎来国家“旅游休闲示范城市”认定验收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6-01-19】 【阅读次数:1974】 【打印】

  为适应游客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引导各地由管景区向管目的地转变 ,进一步提高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日前国家旅游局启动了旅游休闲示范城市认定工作 ,利用标准化推动旅游目的地的转型升级。苏州被确定为首批国家旅游休闲示范城市备选城市。

  1月14日,受国家旅游局委托,由湖北省旅游局周正素副局长任组长的认定验收组一行对我市开展了国家旅游休闲示范城市认定工作。验收汇报会上,苏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陆俊秀、市旅游局局长朱国强分别就苏州城市休闲旅游发展情况和苏州创建国家旅游休闲示范城市工作情况逐一汇报,随后,对照《旅游休闲示范城市》行业标准,验收组仔细查阅了我市自评表和相关台账资料,并就苏州旅委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能、旅游休闲产业发展比例等问题详细了解。同时,验收组一行现场走访了苏州诚品生活休闲区、环金鸡湖旅游休闲配套设施、苏州博物馆公共文化活动中心、环古城河游步道以及苏州好行、“私享拙政园”等旅游休闲设施和产品,周正素组长代表验收组一行对苏州目的地资源品质、旅游产业完备程度和公共服务水平给予高度评价,对苏州申报的各项必备和一般条件给予了充分肯定。

  验收汇报会由江苏省旅游局汤永林副局长主持,苏州市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等主要旅委成员单位以及姑苏区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的相关负责同志共同出席验收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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