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等级将与政府购买服务、转移职能、资金扶持等挂钩
昨天(7月2日)起,2014年苏州市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正式启动。凡2013年6月30日前,在苏州市民政局和各市(区)民政局注册登记、上年度年检合格且未获得评估等级的各类社会组织,均可参加2014年度等级评估。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将与政府购买服务、转移职能、资金扶持等政策挂钩,获得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
据介绍,已获得4A及以下评估等级有效期满3年、自评能够达到更高等级的社会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更高等级的评估。具体时间安排为:7月份,拟申评的社会组织向注册登记地民政局提出评估申请。同月,苏州市和各市(区)评估委员会办公室、苏州市科协、苏州市体育总会、苏州市总商会对申评单位进行资格审核。8月份,申评单位将自评结果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后报注册登记地民政局。9月、10月,对申评单位进行实地考评。11月1日-10日,向社会公示评估结果。11月11日-30日,申请复核,苏州市评估委员会组织专家组对申评4A及其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复核、会长答辩会复核,其中符合申评5A等级条件的由苏州市民政局报请省民政厅复核。苏州市评估委员会将苏州市属社会组织评估结果及对各地申评4A的复核结果,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12月,评定颁证。
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凡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社会组织,不得申报3A 以上等级。自2015年起,申报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或参加资格复审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必须同时提交评估等级证明文件。
凡2013年6月30日前,在苏州市民政局和各市(区)民政局注册登记、上年度年检合格且未获得评估等级的各类社会组织,均可参加2014年度等级评估。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将与政府购买服务、转移职能、资金扶持等政策挂钩,获得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
凡未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社会组织,不得申报3A以上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