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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投诉超两次将摘掉“平价”牌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4-05-29】 【阅读次数:4845】 【打印】

中国江苏网529讯 农产品平价商店半年内被投诉举报两次以上并查实情节严重等5种问题,将取消平价商店资格。昨天,市物价局发布信息,从6月起将对我市农产品平价商店进行考核检查,其中市区考核检查的平价店有149家。

目前我市已建成301家各种农产品平价店,截至去年底,全市平价商店已销售各类平价农产品100多个品种,累计销量达15万吨,为市民节约开支约9000万元。

此次组织开展的农产品平价商店上半年考核检查,将按照《苏州市农产品平价商店日常管理手册》等规定,对平价商店逐店、逐项进行现场考核检查,并结合日常考核、抽查考核、群众意见、日常数据上报情况等得出总分,将平价商店电子系统安装使用情况作为考核检查重点。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考核检查合格的农产品平价商店将获得奖励。考核检查中发现存在5种问题的平价商店,将取消农产品平价商店资格并摘牌,这5种问题包括:半年内两次以上被投诉举报并查实,情节严重的;季度考核均分为60分以下,限期责令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被查实、造成不良影响的;法定节假日或农产品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不执行政府价格调控政策的;其它无法履行平价商店义务的。

市物价部门明确,检查中发现存在“转包”问题的平价商店,将责令整改限期改正,改正不到位的责令退出平价商店。

市物价部门已将上半年考核检查的市区149家平价商店,以及农产品平价商店日常运行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分值、扣分标准等,在市物价局网站上网公布。

平价店考核要求

据介绍,平价店将从日常运行标准化、规范化、经常化三个方面考核,明确平价店蔬菜品种不少于15种,粮油肉蛋各1种;平价区蔬菜品种不少于15种,粮油肉蛋各1种,并有51元以下的蔬菜品种;平价集贸市场平价品种不少于50种。蔬菜低于市场均价20%以上销售,粮油蛋肉低于市场均价5%以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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