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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阶段性成效

【新闻来源:】 【发布日期:2013-08-30】 【阅读次数:4993】 【打印】
企业自查质量较低、企业隐患公示率较低,“九小场所”、“五小企业”还有大量隐患。全市从6月中旬开始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昨天,市政府召开专题分析会,总结分析认为,安全生产大检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效,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副市长徐美健出席会议。
  分析报告显示,我市从6月中旬开始在全市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两个多月来,各级各部门积极履职,严格监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8月15日,市委、市政府11位领导共带队检查15次,全市10个市、区的党政主要领导全部带队检查,16个重点部门和102个乡镇全部召开了动员部署大会。市安委办牵头21个市级部门组成15个暗查组、10个综合督查组,出动180人次,暗访了58个乡镇(街道、开发区),占全市乡镇(街道、开发区)数的56.9%,暗查企业单位和场所231家。据统计,全市各监管部门共发现各类隐患24636项,其中重大隐患19项; 实施经济处罚967万元,责令限期改正4233家次。
  会议指出,目前任务仍然艰巨,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工作不平衡,特别是企业存在问题比较突出。主要体现在:一是企业自查质量较低,不少企业自查力度不够或者根本没有自查,离自查率100%的大检查目标仍有差距。二是企业隐患公示率较低,检查发现,除危化企业外,其他企业自查发现隐患的公示上墙率不足40%。三是企业现场管理较差,岗位员工防护用品佩戴不规范,违规使用特种设备和无证上岗,现场脏乱差,“九小场所”、“五小企业”负责人对显而易见的事故隐患熟视无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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