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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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常熟市司法局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常熟润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提升常熟市司法局的整体形象和社会美誉度,宣传展示常熟市司法局在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新时代文明实践中的崭新形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宣传合作协议如下: 一、乙方在合作期间,紧密围绕甲方各项中心工作和重要会议、活动等,组织人员及时参与报道,为甲方提供正能量的宣传报道支持。 二、乙方确保为甲方提供15篇基础稿件支持、30幅以上图片支持,在“中国网页面刊发,并确保所刊发稿件被百度搜索引擎收录。 四、合作期间,对于甲方的重点稿件,除了第一时间在中国网美丽常熟刊发外,乙方还将推荐至、新华网,中国网、光明网、交汇点、法制日报、相关主流媒体择优刊发。 五、充分发挥融媒体作用,进一步增强宣传影响力,凡是在“中国网,乙方均优先推荐在今日头条、搜狐新闻、凤凰新闻、腾讯号、网易号、百度号等新闻客户端刊发,不再另收费用。 六、本合作自2024年11月11日起至2025年11月11日止。合作期满后,如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作协议。 七、协议签订后一个月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年度合作费用(用于运营、维护、编辑)合计: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合作期间,双方对合作形式和合作内容有保密义务。如在协议履行过程中,有任何异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