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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吴中区甪直镇黄泥兜涉水 项目整治方案的决定 苏州澄湖现代科技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出吴中区甪直镇黄泥兜涉水项目施工的申请,本局已于2019年8月8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19〕第330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决定如下: 一、本方案报批为补办手续。同意你单位上报的项目整治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项目尚未实施部分,你单位应当尽快组织实施,并在施工放样时和工程完工后及时通知吴中区水务局。 如有紧急防汛需要,应当服从吴中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挥。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渣土、泥浆等废弃物,不得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行洪的活动。 四、吴中区水务局负责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日常监督管理,应当在工程完工后及时核查位置、界限等参数。 本项目所涉沿湖岸房屋后期仅用于公益性展示,免缴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 五、本决定仅作为项目涉河整治方案的许可,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19年8月16日 抄送:吴中区水务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19年8月16日印发 附件: 苏州吴中区甪直镇黄泥兜 涉水项目整治方案 黄泥兜3现为瑶盛村果品采摘基地配套房屋,该木屋与岸线后侧的另外3座木屋一起改建为甪直镇水文化展示馆,与环湖慢行驿站结合起来,作为公益性展示馆。 在黄泥兜3东侧岸线凹进段新开水面作为补偿,开挖河底高程1.5m(镇江吴淞高程),新增补偿面积约368㎡,增加调蓄库容478 m3、死库容552 m3,满足于“等量等效、占补平衡”的要求。补偿区域相关控制点坐标见下表(苏州地方独立坐标系): 编号 X Y 备注 1 31884.248 69642.976 2 31919.472 69660.448 3 31908.813 69665.834 4 31889.858 69656.291 黄泥兜4在原地恢复支河水面,恢复水面积为742㎡、调蓄库容965 m3、死库容为1113 m3,能够补偿黄泥兜4原来填埋的水域面积和库容。恢复区域相关控制点坐标见下表(苏州地方独立坐标系): 编号 X Y 备注 1 70001.962 31850.155 2 70000.480 31839.749 3 70036.240 31824.637 4 70019.365 31780.979 5 70055.330 31831.075 6 70034.498 31776.637 本方案可净增水面积为410㎡、调蓄库容533 m3、死库容为615 m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