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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予国望高科天然气高压管道定向钻穿越頔塘河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的行政许可决定 盛虹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国望高科天然气高压管道定向钻穿越頔塘河工程的申请,本局已于2019年9月24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19〕第404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涉河建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工程完工后及时通知吴江区水务局;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水利设施的监测,如对水利设施造成破坏的,应当不低于原设计标准修复或者重建,并承担修复或者重建费用。 如有紧急防汛需要,应当服从吴江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挥。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渣土、泥浆等废弃物,不得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行洪的活动。 你单位应在管线穿越河道堤防处设置保护标志,今后管道如废弃不用,由你单位负责进行报废及回填处置,确保管道穿越段河道与堤防安全。 四、吴江区水务局负责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日常监督管理,应当及时派人参加施工放样,确定工程位置和界限等参数,并在工程完工后及时核查有关参数。 本项目由吴江区水务局收取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 五、你单位应当自取得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的,本决定失效。 六、本决定仅为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19年10月8日 抄送:吴江区水务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19年10月8日印发 附件: 国望高科天然气高压管道定向钻穿越頔塘河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拟建管道工程采用定向钻由北向南穿越頔塘河,采用直径?273㎜直缝高频电阻焊钢管,穿越总长约410m。本项目建设方案如下: 一、穿越河道段管顶高程为-13.07~-10.11m(镇江吴淞高程);定向钻入土点位于頔塘北侧,距頔塘现状驳岸线(河口线)183m,穿越入土角为8 o,入土点坐标(苏州独立坐标系,下同)为X=57000.073,Y=53353.722,入土点作业开挖范围为3m×8m的矩形区域,距入土点北侧约650m工程起点位置处设置控制阀;出土点位于頔塘南侧,距頔塘现状驳岸线(河口线)134m,穿越出土角为6 o,出土点坐标为X=56594.705,Y=53306.226,出土点作业开挖范围为3m×8m的矩形区域,距出土点西侧约200m工程终点位置处设置控制阀。 二、施工工期为1个月,具体为2019年11月底~2019年12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