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水务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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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准予许可决定书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苏市水务许可〔2021〕252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苏市水务许可〔2021〕252号\n\n关于准予常熟市文悦建材有限公司码头\n工程涉白茆塘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n\n常熟市文悦建材有限公司:\n你单位提出关于常熟市文悦建材有限公司码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依法受理(苏市水务申〔2021〕第252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n一、常熟市文悦建材有限公司码头工程地处常熟市古里镇青墩塘路726号,204国道与青墩塘路交界以南150m白茆塘东岸,占用白茆塘河道岸线70m,所处位置位于白茆塘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的保留区,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现同意你单位申请补办码头涉水许可,具体内容详见附件。\n二、你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工程位置、界限和占用岸线范围等进行复测,复测资料报常熟市水务局。你单位应当做好码头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入河道。河道岸边设置必要安全防护及警示设施,不得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行洪的活动。河道管理范围内严禁设立堆场,确保防汛抢险通道畅通。如有紧急防汛需要,本项目应当服从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n三、常熟市水务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天内组织工程位置和界限等参数核查,并报本局备案。本项目日常监管由常熟市水务局负责。\n四、本工程设施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需要缴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的,具体按照《苏州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暂行办法》执行。\n五、本许可有效期截至2022年6月25日,到期后如需继续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的,你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本局提出申请,重新办理许可手续。否则你单位应当及时拆除涉河建(构)筑物,恢复河道原状。\n六、本决定仅为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n\n\n苏州市水务局\n2021年8月16日\n\n抄送:常熟市水务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n苏州市水务局 2021年8月16日印发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熟文悦建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1MA2523Y27P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320520**********16
法人姓名 顾庆元
许可决定日期 2021-08-16
许可截止日期 2022-06-25
许可机关 苏州市水务局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