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水务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查询
返回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苏市水务许可(2019)297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关于准予常熟市常昆路-沙蠡线程氏印染天然气外管线工程定向钻穿越张家港河 建设方案的决定 常熟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常熟市常昆路-沙蠡线程氏印染天然气外管线工程定向钻穿越张家港河的申请,本局已于2019年7月24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19〕第297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涉河建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工程完工后及时通知常熟市水务局。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水利设施的监测,如对水利设施造成破坏的,应当不低于原设计标准修复或者重建,并承担修复或者重建费用。 如有紧急防汛需要,应当服从常熟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指挥。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渣土、泥浆等废弃物,不得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行洪的活动。 四、常熟市水务局负责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日常监督管理,应当及时派人参加施工放样,确定工程位置和界限等参数,并在工程完工后及时核查有关参数。 本项目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由常熟市水务局负责收取。 五、你单位应当自取得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的,本决定失效。 六、本决定仅为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19年8月13日 抄送:常熟市水务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19年8月13日印发 附件: 常熟市常昆路-沙蠡线程氏印染天然气外管线工程定向钻穿越张家港河建设方案 拟建管道工程采用定向钻由东向西穿越张家港河,穿越总长约403m,管道东西两端采用三通接管连通已建成的天然气管网。管道为D323.9×7.1㎜螺旋焊缝埋弧焊钢管,穿越河道段管顶高程为-9.75m(85国家高程)。 定向钻入土点位于常昆工程西侧空地,距张家港河东岸河口线205.7m,入土点坐标(1954北京坐标系,下同)为X=3494147.205,Y=505544.127。入土角9o,曲率半径389m;出土点位于程氏印染西侧空地,距离张家港河西岸河口线130m,出土点坐标为X=3494004.671,Y=505167.126。出土角9o,曲率半径389m。出入土点两侧设控制闸阀,施工工期为20天,具体为2019年10月中旬~2019年11月初。 本项目管道施工的同时,对张家港河西岸南桥~厂房段共22m堤岸工程按规划标准同步实施到位。堤岸采用预应力混凝土U型板桩,桩长9m,桩底高程-6.83m。护岸顶高程不小于2.57m,后方堤防顶高程不小于3.37m,堤顶宽不小于3m,边坡比1:2。同步实施张家港河西侧堤岸工程控制点坐标为X=3494060.030,Y=505288.848(北);X=3494038.390,Y=505293.939(南)。
行政相对人名称 常熟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1761041237G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320106**********91
法人姓名 钱瑞龙
许可决定日期 2019-08-13
许可截止日期 2022-08-12
许可机关 苏州市水务局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