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水务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查询
返回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准予许可决定书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苏市水务许可〔2022〕71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苏市水务许可〔2022〕71号 关于准予张家港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2021年技改工程涉长江 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张家港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2021年技改工程洗车台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2年3月22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2〕第71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大新镇新海坝村,渡泾港下游1.1km处张家港海螺水泥厂区内,长江大堤外侧滩地上。为抑制运输车辆扬尘,减少大气污染,需要实施2021年技改工程洗车台项目,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涉河建设方案,工期约41天。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洗车台、清水池及阀门井、沉淀池和排水沟。洗车台总宽5.40m,长16.00m;清水池净宽4.00m,净长6.00m,深3.80m;东侧阀门井净宽1.00m*1.00m,井深0.80m,北侧阀门井净宽1.50*2.26m,井深1.00m;沉淀池净宽4.00m,净长6.15m,深2.30m;西侧排水沟总宽0.80m,净宽0.50m,深0.50m,长55.46m。洗车台地面标高6.37m(镇江吴淞基准高程,下同),清水池池底标高1.87~2.87m,盖板顶面标高6.82m;沉淀池底标高5.37m,四周墙壁顶面标高6.67m;排水沟盖板顶面标高6.37m。主要控制点位见下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二、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工程开工前应当到张家港市水务局办理施工方案备案,通知张家港市水务局参与施工放样,对项目位置和界限确认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向河道内倾倒泥浆、泥土碎渣等施工垃圾。如因工程施工对水利设施造成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不低于原设计标准修复或者重建,并承担修复或者重建费用。拟建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张家港市水务局负责。如遇防汛等问题,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四、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工程位置、界限和占用岸线范围等进行复测,复测资料报张家港市水务局。涉河部分完工专项验收由张家港市水务局组织。 五、本工程设施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的缴纳,具体按照《苏州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暂行办法》执行。 六、你单位应当自取得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的,本决定失效。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七、本决定仅为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3月29日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张家港市水务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3月29日印发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家港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704068599L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410305**********16
法人姓名 王志明
许可决定日期 2022-03-29
许可截止日期 2025-03-28
许可机关 苏州市水务局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