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水务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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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准予许可决定书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苏市水务许可〔2020〕145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苏市水务许可〔2020〕145号 关于准予苏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处西塘河(益华闸)引水项目地表取水的行政许可决定 苏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处: 你单位提出西塘河(益华闸)引水项目地表取水的申请,本局已于2020年8月7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0〕第145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作出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利用益华闸从西塘河取水(引水,下同),用于改善苏州市环城河水环境。取水地点位于苏州市虎丘区青灯村南侧1000米的西塘河,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20°32′33.72",北纬31°23′59.82"。取水许可量723.6万m3/a,最大取水流量20m3/s,日最大取水量172万m3/d。 二、你单位应加强对水资源的科学调度和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调度方案,合理确定取水计量方式。 三、项目发证及日常监督管理由苏州市水务局负责。 四、本决定仅为取水方案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0年8月24日 抄送: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0年8月24日 关于准予苏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处七浦塘拓浚整治项目地表取水的行政许可决定 苏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处: 你单位提出七浦塘拓浚整治项目地表取水的申请,本局已于2020年8月7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0〕第145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作出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利用横沥河南闸从七浦塘取水(引水,下同),用于改善以阳澄湖为中心的区域河网水环境。取水地点位于横沥河与荡茜河交界处的荡茜河,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20°2′40.09",北纬31°34′44.9"。取水许可量3434.4万m3/a,最大取水流量30m3/s,日最大取水量259万m3/d。 二、你单位应加强对水资源的科学调度和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调度方案,合理确定取水计量方式。 三、项目发证及日常监督管理由苏州市水务局负责。 四、本决定仅为取水方案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0年8月24日 抄送: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0年8月24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市水利工程管理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20500E83331885C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320502**********32
法人姓名 黄晨
许可决定日期 2020-08-24
许可截止日期 2099-12-31
许可机关 苏州市水务局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