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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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1〕12号
关于准予车坊大桥综合弱电管道迁改穿越
吴淞江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的行政许可决定
苏州澄湖现代科技生态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车坊大桥综合弱电管道迁改穿越吴淞江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1年1月14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1〕第12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涉河建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工程开工前应当到吴中区水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办理施工方案备案;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水利设施的监测,如对水利设施造成破坏的,应当不低于原设计标准修复或者重建,并承担修复或者重建费用。工程完工后,你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工程位置、界限和占用岸线范围等进行复测,复测资料报吴中区水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
如有紧急防汛需要,应当服从吴中区、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禁止向湖内倾倒垃圾、渣土、泥浆等废弃物,做好泥浆处置的监管工作。在管线穿越河道堤防处设置保护标志、警示标志牌,今后管线如废弃不用,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报废处置,确保管线穿越段河道与堤防安全。
四、吴中区水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负责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日常监督管理。涉河部分完工专项验收由苏州市水务局组织。
五、工程设施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的,其资源使用费用的交纳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你单位应当自取得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的,本决定失效。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七、本决定仅为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此页无正文)
苏州市水务局
2021年1月19日
抄送:吴中区水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1年1月19日印发
附件:
车坊大桥综合弱电管道迁改穿越
吴淞江工程涉河建设方案
本工程位于车坊大桥老桥南约12m处,本管道穿越段东岸为吴中区甪直镇,西岸为苏州工业园区。工程采用定向钻方式由东向西穿越吴淞江,下穿吴淞江段长415m。管道走向与吴淞江东侧堤防夹角为79o,与吴淞江西侧堤防夹角为86o,穿越段管顶标高(镇江吴淞高程)为-8.074m。本工程排管为聚氯乙烯PVC?113mm尼龙管,内径113mm,壁厚8.1mm。主管道为PEΦ1000mm管,共20孔。本工程管线工程属于临时保通工程,车坊大桥改建完成后,本工程弱电管线将移至预留的综合管廊内,届时采取注浆方式封堵废弃本工程管道。
入土点位于吴淞江东岸,距离吴淞江现状挡墙74.6m,距离吴淞江规划挡墙60.1m,入土点坐标(苏州独立坐标系,下同)为X=37061.683,Y=68211.190。
出土点位于吴淞江西岸,距离吴淞江现状挡墙68.9m,距离吴淞江规划挡墙60m,出土点坐标为X=37299.973,Y=67836.283。
本工程工期约为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