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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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0〕171号
关于准予吴赣药业(苏州)有限公司码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吴赣药业(苏州)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吴赣药业(苏州)有限公司码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0年8月21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0〕第171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涉河建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吴江区水务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天内组织工程位置和界限等参数核查,并通知本局。
你单位应当做好码头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直接排入苏申外港线。河道管理范围内严禁设置堆场,确保防汛抢险通道畅通。
如有紧急防汛需要,本项目应当服从吴江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紧急处置。
三、本决定仅作为本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0年8月28日
抄送:吴江区水务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0年8月28日印发
附件:
吴赣药业(苏州)有限公司码头工程
涉河建设方案
本工程位于吴江区同里镇屯村东关路1号,公司南侧为上急水港(苏申外港线)。码头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主要是1个500t级泊位,泊位长50m,码头前沿设有系船设施、靠泊设施及污水回收装置等,平台内设液碱输送管道延伸至后方储罐区。码头采用顺岸式布置,码头平台长50m,宽3m,码头平台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面积为150㎡。码头平台四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统计见下表:
坐标点 A B C D
X坐标 40573515.0 40573516.5 40573490.9 40573489.1
Y坐标 3448084.0 3448086.6 3448105.6 3448103.0
码头周围建有三面挡墙,挡墙高0.97m-1.90m,厚0.35m。码头驳岸顶高程(镇江吴淞高程,下同)4.45m,码头挡墙顶高程5.42-6.35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