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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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19〕470号
关于准予吴中区渡水桥水质自动检测站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苏州市吴中区环境监测站:
你单位提出吴中区渡水桥水质自动检测站工程的申请,本局已于2019年11月6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19〕第470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决定如下:
一、本方案报批为补办手续。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涉河建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吴中区水务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天内组织工程位置和界限等参数核查,并通知本局派人参加。
如有紧急防汛需要,本项目应当服从吴中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紧急处置。
本项目免缴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
三、本决定仅作为本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19年11 月15日
抄送:吴中区水务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19年11月15日印发
附件:
吴中区渡水桥水质自动检测站
涉河建设方案
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位于苏东河内侧,地面高程5.8m(吴淞高程),不占用水域面积。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面积约120㎡,长15.9m,宽7.5m。站房共计5个房间,分别为泵房、化验室、仪器间、储物间和值班室。站房为砖混结构,站房四至坐标点位见下表(苏州城市坐标系):
名称 X Y 备注
1 21549.139 36605.579
2 21533.901 36594.856
3 21533.312 36688.571
4 21553.550 36599.2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