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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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1〕305号
关于准予常熟市长江生态展示馆项目
涉长江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常熟市滨江城市建设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常熟市长江生态展示馆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1年9月1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1〕第305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常熟市长江生态展示馆项目建于2019年,该项目是展示长江常熟段“三化”整治重要成果的工程,也是常熟水文化教育的公益宣传基地,现同意常熟市长江生态展示馆项目申请补办涉水行政许可。
二、该项目位于常熟市常浒河口以东、常通汽渡以西,长江主江堤外侧,由原常通汽渡管理用房进行改建,占用长江岸线13m,占用河道管理范围571 m2。工程主要包括:长江生态展示馆1座,门卫室1间,入口造型1处。
1.长江生态展示馆位于长江子堤及长江主江堤之间的空旷地带,改建规模为32.5×16.5×8m(长×宽×高),单层(含夹层)钢结构形式,占地面积536m2。展示馆室内地坪高程6.70m(镇江吴淞高程,下同),建筑顶高程14.25m。建筑面积共计636m2,其中一层建筑面积536m2,夹层建筑面积100m2。
2.门卫室1间(35m2)及入口造型1处(13m),位于长江主江堤边,场地高程8.70m~8.25m,随入口处道路坡度下降。门卫地坪高程8.70m,单层砖混结构,文化石贴面;入口造型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文化石贴面。
3.“长江生态展示馆项目”构筑物相关控制点坐标见下表:
序号 名称 地点(CGCS2000) 占用河道管理范围(m2) 占用岸线(m)
1 长江生态展示馆 X=3515935.683 , Y=40588481.182
X=3515904.790 , Y=40588491.277
X=3515909.915 , Y=40588506.961
X=3515940.808 , Y=40588496.866 536
2 附属
建筑物 门卫室 X=3515876.369 , Y=40588461.933 35
入口处
造型 X=3515875.240 , Y=40588448.376
X=3515863.082 , Y=40588451.510 13
合计 571 13
三、你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工程位置、界限和占用岸线范围等进行复测,复测资料报常熟市水务局。你单位应当做好工程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污水排入河道。不得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行洪的活动。如有紧急防汛需要,本项目应当服从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
四、常熟市水务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天内组织工程位置和界限等参数核查,并报本局备案。本项目日常监管由常熟市水务局负责。
五、本工程设施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需要缴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的,具体按照《苏州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暂行办法》执行。
六、本决定仅为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1年9月10日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常熟市水务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1年9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