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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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1〕404号
关于准予苏州平江医院城镇污水排入
排水管网的行政许可决定
苏州平江医院:
你单位报送的排水许可申请及附件材料,本局已于2021年11月23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1〕第404号)。经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十条、十一条规定,作出决定如下:
一、你单位预处理设施为二级强化(生化处理+沉淀处理)+消毒(含氯消毒),其设置符合规范要求,同意你单位产生的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平川路市政污水管网,排水许可证编号为1246号,有效期5年。
二、你单位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做好预处理设施日常维护、清理,做到达标排放,不得从事危及排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三、排水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继续排放污水的,你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本局提出申请,准予延续的,有效期延续5年。
四、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你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苏州市水务局
2021年11月24日
抄送: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苏州市供排水管理处,苏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苏州市水务局 2021年11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