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水务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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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准予许可决定书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苏市水务许可〔2020〕175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苏市水务许可〔2020〕175号 关于准予苏州鑫润达码头储运有限公司码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苏州鑫润达码头储运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苏州鑫润达码头储运有限公司码头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0年8月21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0〕第175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涉河建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吴江区水务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天内组织工程位置和界限等参数核查,并通知本局。 你单位应当做好码头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直接排入京杭大运河。河道管理范围内严禁设置堆场,确保防汛抢险通道畅通。 如有紧急防汛需要,本项目应当服从吴江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紧急处置。 三、本决定仅作为本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0年8月31日 抄送:吴江区水务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0年8月31日印发 附件: 苏州鑫润达码头储运有限公司码头工程 涉河建设方案 本工程位于吴江区松陵镇友明路688号,东侧即为京杭大运河,南侧为运河支流柳胥河。码头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主要包括1个500t级泊位、1台固定式吊机、2台传送带, 码头前沿设置有系船设施、靠泊设施以及消防、垃圾回收装置等。码头前沿岸线长185m,泊位长70m,码头平台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面积为1850㎡。码头前沿东西两端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分别为:X=40562886.1,Y=3452317.7;X=40562743.9,Y=3452229.1。码头采用顺岸式布置,为重力式砼结构。码头驳岸顶高程(镇江吴淞高程,下同)5.12m,码头挡浪墙顶高程5.22m。 吊机坐标为(X:40562780.2,Y:3452231.6)。8t固定吊基础由底板和空箱结构组成,整体采用C30钢筋砼。底板长3.7m,宽3.7m,厚0.2m。基础长2m,宽2m,高1m,顶高程为6m。吊机基础顶部设直径1.5m圆台作为固定吊墩座,圆台高1.1m,顶高程7.1m。固定吊基座中心距河口线3m。 1#传送带坐标为X:4562769.5,Y:3452232.7,底座长1.2m,宽1.2m,高3m,传送带长90m,底座中心距河口线3m。2#传送带坐标为X:40562794.2,Y:3452269.3,底座长1.2m,宽1.2m,高3m,传送带长203m,底座中心距河口线大于10m。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鑫润达码头储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9MA1XXLC7X6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342425**********98
法人姓名 甘圣友
许可决定日期 2020-08-31
许可截止日期 2099-12-31
许可机关 苏州市水务局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