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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2〕94号
关于准予晨丰公路(一干河东路-杨锦公路-农鹿路)中压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穿越二干河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张家港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晨丰公路(一干河-杨锦公路-农鹿路)中压燃气管道改造工程穿越二干河涉河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2年4月29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2〕第94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该管道下穿二干河段位于张家港市杨舍镇晨丰公路(二干河桥)北侧22m处,占用二干河岸线8.65m。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涉河建设方案,工期约30天。
管道采用D323.9×7.1MG管,穿越二干河段管线平面直线长度约277.3m,与二干河中心线夹角为88°。二干河口宽范围内管顶高程-9.63~-8.91m(镇江吴淞高程,下同),管顶距现状河底7.11m,距规划河底8.52m。管顶与规划拟建护岸桩底2.91m。
管道采用定向钻拖拉管方式下穿二干河,入土点位于二干河东岸,工作坑外边缘距河口线垂直距离97.5m,中心控制点坐标为X=731043.160,Y=332886.482(苏州2000坐标系,下同);出土点位于二干河西岸,工作坑外边缘距河道开口线垂直距离127.7m,中心控制点坐标为X=731143.132,Y=332627.886。施工结束后,工作坑覆土恢复原貌,并设置识别和警示标志。
二、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工程开工前应当到张家港市水务局办理施工方案备案,通知张家港市水务局参与施工放样,对项目位置和界限确认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向河道内倾倒泥浆、泥土碎渣等施工垃圾。如因工程施工对水利设施造成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不低于原设计标准修复或者重建,并承担修复或者重建费用。拟建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张家港市水务局负责。如遇防汛等问题,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四、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工程位置、界限和占用岸线范围等进行复测,复测资料报张家港市水务局。涉河部分完工专项验收由张家港市水务局组织。
五、本工程设施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的缴纳,具体按照《苏州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暂行办法》执行。
六、你单位应当自取得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的,本决定失效。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七、本决定仅为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5月7日
抄送:张家港市水务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5月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