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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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2〕145号
关于准予苏州中晟建材有限公司
码头涉常浒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苏州中晟建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苏州中晟建材有限公司码头涉河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2年6月15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2〕第145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苏州中晟建材有限公司码头位于常熟市常浒河碧溪新区段,常浒河通港快速路高架桥上游250m右岸,占用常浒河河道岸线(控制利用区)129m、河道管理范围1290m2,未占用水域。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涉河建设方案。
二、码头为挖入式港池,设置1个300吨级码头泊位。河道管理范围内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1台吊机、港池挡墙40m、防尘网114m。码头前沿岸线拐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下同)见下表。三、你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工程位置、界限和占用岸线范围等进行复测,复测资料报常熟市水务局。你单位应当做好码头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入河道。河道岸边设置必要安全防护及警示设施,不得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行洪的活动。河道管理范围内严禁设立堆场,确保防汛抢险通道畅通。如有紧急防汛需要,本项目应当服从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
四、常熟市水务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天内组织工程位置和界限等参数核查,并报本局备案。本项目日常监管由常熟市水务局负责。
五、本工程设施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需要缴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的,具体按照《苏州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暂行办法》执行。
六、本许可有效期20年,到期后如需继续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的,你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本局提出申请,重新办理许可手续。否则你单位应当及时拆除涉河建(构)筑物,恢复河道原状。
七、本决定仅为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6月29日
抄送:常熟市水务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6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