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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2〕3号\n\n关于准予张家港市大成混凝土有限公司\n防尘封闭工程涉东横河建设方案\n的行政许可决定\n\n张家港市大成混凝土有限公司:\n你单位提出关于张家港市大成混凝土有限公司防尘封闭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2年1月6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2〕第3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n一、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涉河建设方案。本工程位于张家港市后塍街道朱家宕村,东横河北岸,张家港市大成混凝土有限公司码头1#泊位,占用东横河岸线58.3m,占用陆域河道管理范围347.7m2,不占用水域,总工期约57天。\n防尘封闭工程顺河布置码头前沿内侧场地,钢桁架结构,层高9m,顶棚、临河侧及东西两侧安装防风抑尘网板,钢筋砼柱基础16个,基础尺寸:2.0*1.5*0.5m(长*宽*高),短柱尺寸:0.6*0.4*0.7m(长*宽*高)。\n码头场地标高5.45-5.65m(镇江吴淞基准高程,下同),防尘棚室内地坪标高5.73m,屋顶标高14.73-15.63m;基础底标高4.23m,短柱顶标高5.43m。\n主要控制点位见下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n序号 X Y 备注\nJ1 3530107.845 40542821.526 J1至J8为沿河侧特征点\nJ2 3530106.738 40542827.116 \nJ3 3530102.501 40542831.296 \nJ4 3530098.705 40542859.238 \nJ5 3530102.668 40542859.777 \nJ6 3530101.577 40542867.804 \nJ7 3530097.614 40542867.265 \nJ8 3530096.052 40542878.759 \nJ9 3530102.844 40542879.682 J9,J10为与河道管理范线相交点\nJ10 3530111.136 40542821.972 \n二、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工程开工前应当到张家港市水务局办理施工方案备案,通知张家港市水务局参与施工放样,对项目位置和界限确认后,方可开工建设。\n三、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向河道内倾倒泥浆、泥土碎渣等施工垃圾。如因工程施工对水利设施造成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不低于原设计标准修复或者重建,并承担修复或者重建费用。拟建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张家港市水务局负责。如遇防汛等问题,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n四、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工程位置、界限和占用岸线范围等进行复测,复测资料报张家港市水务局。涉河部分完工专项验收由张家港市水务局组织。\n五、本工程设施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的缴纳,具体按照《苏州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暂行办法》执行。\n六、你单位应当自取得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的,本决定失效。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n七、本决定仅为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n\n\n\n\n\n\n\n\n\n苏州市水务局\n2022年1月14日\n\n\n\n\n\n抄送:张家港市水务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n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1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