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查询
返回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关于张家港污泥干化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苏发改能评〔2020〕第47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的节能报告所述内容。 二、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18533.09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 23386.73吨标煤(等价值)。其中:年消费电力1072.80万千瓦时,新水23768立方米,蒸汽(360℃、1.2MPa)15.91万吨,压缩空气630.72万标立方米。 三、项目利用公司已有预留空地面积约6500平方米,新建干化车间、干污泥卸料间等建构筑建筑面积6751.48平方米,引进输送机、圆盘干化机等设备118台/套,采用间接式污泥干化焚烧处置技术,对污泥进行热干化,形成日处理平均含水率66.81%湿污泥900吨,其中60%的含水率污泥300~360吨/日,80%含水率污泥540~600吨/日。 项目建成后年处理污泥规模32.85万吨,完全实现了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利用,处理后预计形成40%含水量污泥18.17万吨。 四、项目用能总量、用能种类和结构较为合理,没有采用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设备。项目单位污泥处理综合能耗0.0564 tce /t(当量),单位可比干化污泥综合能耗0.400 tce /t(当量)。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能源消耗限额》先进值要求,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74731880X6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320102**********15
法人姓名 张铨平
许可决定日期 2020-11-10
许可截止日期 2022-11-09
许可机关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