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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2〕49号
关于准予常熟兴华港口有限公司
码头水域疏浚维护的行政许可决定
常熟兴华港口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码头水域疏浚维护的申请,本局已于2022年3月4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2〕第49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常熟兴华港口有限公司2#泊位-6#泊位位于长江下游常熟段,码头水域局部淤积,影响码头的正常运行,同意你单位对局部进行疏浚维护,工期约20天。
1.疏浚范围及深度。2#-4#泊位码头平台前沿(长606.4m)向江侧250米范围内疏浚至-11.m(当地理论最低潮面,下同);5#-6#泊位码头前沿(长440m)疏浚至-11.8m,与码头平台底部泥面衔接坡比为1:3。码头底部疏浚范围坐标:
2#-6#泊位前沿疏浚区 X坐标 Y坐标 备注
A 3516349.125 588800.060 中央子午线120°,CGCS2000坐标
B 3516304.450 588842.461
C 3516339.233 589785.318
D 3516385.434 589827.321
2.泥沙疏浚及处置。本次疏浚泥沙不上岸,泥沙弃置区为长江徐六泾礁石群北侧800米长,200米宽区域。弃置泥沙量约为2.47万m3,平均最大堆高约为0.15m。抛泥区范围坐标见下表。
序号 Y坐标 X坐标 备注
1 592110.768 3517352.014 2000国家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20°
2 592107.109 3517152.048
3 592909.166 3517137.373
4 592912.825 3517337.339
二、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工程开工前应当到常熟市水务局办理施工方案备案,通知常熟市水务局参与施工放样,对项目位置和界限确认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向非指定区域抛泥。如因工程施工对水利设施造成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不低于原设计标准修复或者重建,并承担修复或者重建费用。疏浚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常熟市水务局负责。如遇防汛等问题,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四、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河道断面复测,复测资料报常熟市水务局。本工程完工专项验收由常熟市水务局组织。
五、你单位应当自取得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的,本决定失效。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本决定仅为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3月11日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常熟市水务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3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