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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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0〕257号
关于准予苏州工业园区界浦港西侧整治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苏州工业园区界浦港西侧整治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0年12月1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0〕第257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作出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涉河建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根据《苏州市城市防洪排涝规划》(2017~2035)和《苏州工业园区排水防涝规划》(2020~2035),园区100年一遇洪水位为2.62m,目前界浦港西侧整治工程已建驳岸压顶标高为2.62m。请你单位采取补救措施,确保界浦港西侧整治工程已建驳岸后方陆域填高不低于3.12m。
三、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天内组织工程位置和界限等参数核查,并通知本局。
四、你单位应当加强水环境保护,确保防汛抢险通道畅通。如有紧急防汛需要,本项目应当服从工业园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紧急处置。
五、本决定仅作为本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0年12月4日
抄送: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0年21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