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关于楼宇式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发改能评【2019】第31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的节能报告所述内容。\n 二、项目建成投用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3902.98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124.53吨标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电-4190.56万千瓦时,天然气1512.32万标立方米,热力-251693.62吉焦耳,新水9.84万立方米。\n 三、项目能源站建设规模为1台6000kW级燃气轮机发电机组,配套1台12.0t/h余热蒸汽锅炉||1台233kW蒸汽型溴化锂制冷机组及其它附属设备。\n 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发电4264.60万千瓦时、年供热251231.02吉焦耳、年供冷12.85万千瓦时的能源供应规模。\n 四、项目用能总量、用能种类和结构较为合理,没有采用\n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设备。项目年均综合能源利用效率达到77.97%,优于《关于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1〕2196号)参考指标,节能率达24.6%,优于《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GB51131-2016)的相关能耗指标。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江苏萃隆精密铜管股份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0735310720P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320520**********34 | |
法人姓名 | 陆明华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19-12-12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21-12-13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