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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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的节能报告所述内容。
二、项目建成投用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折合11955.51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 18860.65吨标煤(等价值)。其中:年耗电3943.54万千瓦时,新水111.60万立方米,天然气584.28万标立方米,柴油9.6吨。
三、项目地块总面积为878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1270.3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为325026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为206244.39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办公、酒店、公寓、商业、绿地景观、住宅及其配套用房等。按照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
项目由四宗地块组成,其中A地块面积39415平方米,B地块面积16013 平方米,C地块面积16404平方米,D地块面积16013平方米。A地块建筑由一个裙楼和两个塔楼构成,总高约230米;B、D地块分别建设3栋住宅,住宅共878户;C地块为绿化景观。项目总建筑密度为29.06%,容积率为3.7,绿地率为28.56%。
四、项目用能总量、用能种类和结构较为合理,没有采用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设备。办公管理用房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15.01千克标煤/平方米?年,商业单位面积综合能耗71.64千克标煤/平方米?年,酒店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51.33千克标煤/平方米?年,符合《2018年上海产业能效指南》,处于合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