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环建〔2023〕83第0289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一、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普诺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昆山市千灯镇七浦西路北侧、宏洋路西侧。项目投资100000万元,异地新建厂房及其配套辅助用房等,建筑面积合计52734平方米,主要用于mSAP、ETS封装基板的生产及高密度精细线路技术开发。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mSAP、ETS封装基板合计24万平方米。与昆山市行政审批局对投资项目备案(昆行审备〔2023〕67号)内容一致,该项目不分期建设。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章国良,职业资格证书编号:073531*********63,信用编号:BH010545)编制的《报告表》结论和技术评估(昆评估〔2023〕12号)报告,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江苏普诺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0761005148J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人姓名 | 马洪伟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07-03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28-07-03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