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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3〕127号
关于准予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码头前沿
水域疏浚维护的行政许可决定
江苏常熟发电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码头前沿水域疏浚维护的申请,本局已于2023年5月30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3〕第127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你单位煤码头、二号煤码头和重件码头位于常熟市长江下游徐六泾河段右岸,码头前沿水域局部淤积,为保障码头正常运行和船舶航行安全,同意你单位对局部进行疏浚,总工期21天。
1.疏浚范围及深度。常电煤码头上下游方向长272.24m,上游侧135°至下游侧135°之间,向江侧宽64.6m,疏浚至-13.99m(1985国家高程,下同)。常电二号煤码头上下游方向长266m, 上游侧135°至下游侧135°之间,向江侧宽60.8m,疏浚至-13.2m。回旋水域二号煤码头前方,上下游方向最长处500m,向江侧方向最宽300m,疏浚至-11.99m。常电重件码头上下游方向长161.7m,向江侧宽320m,疏浚控制高程-5.63m。疏浚区域控制点坐标见下表:
疏浚区域 序号 X坐标 Y坐标 备注
常电煤码头前沿水域 1 3516960.522 590862.260 中央子午线121°
CGCS2000坐标系
2 3516926.370 590918.773
3 3516967.729 591224.450
4 3517013.546 591258.450
常电二号煤码头
前沿水域 1 3516645.662 591252.232
2 3516706.957 591191.931
3 3516702.649 591719.083
4 3516642.782 591598.30
常电二号煤码头
回旋水域 1 3516706.957 591191.931
2 3516879.646 591186.792
3 3517050.803 591316.472
4 3517121.450 591785.076
5 3516826.470 591927.310
6 3516702.649 591719.083
常电重件码头
前沿水域 1 515903.622 592997.024
2 3515731.677 592824.061
3 3515666.272 592923.501
4 3515856.303 593058.448
2.泥沙疏浚及处置。本次清淤土方量约为2.99万m3,疏浚泥沙不上岸,泥沙弃置区域为C13-1专用浮下游徐六泾礁石群北侧。疏浚抛泥区控制点坐标见下表:
序号 X坐标 Y坐标 备注
1 3517252.031 592108.938 中央子午线121°
CGCS2000坐标系
2 3517152.048 592107.109
3 3517137.373 592909.166
4 3517237.356 592910.995
二、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工程开工前应当到常熟市水务局办理施工方案备案,通知常熟市水务局参与施工放样,对项目位置和界限确认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工程施工对水利设施造成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不低于原设计标准修复或者重建,并承担修复或者重建费用。疏浚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常熟市水务局负责。如遇防汛等问题,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四、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河道断面复测,复测资料报常熟市水务局。本工程完工专项验收由常熟市水务局组织。
五、你单位应当自取得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的,本决定失效。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本决定仅为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6月6日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常熟市水务局,苏州市河道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6月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