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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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3〕95号
关于准予常熟市梅李镇海城村瞭望台工程的行政许可决定
常熟市梅李镇海城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提出关于常熟市梅李镇海城村瞭望台工程的申请,我局已于2023年4月18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3〕第9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为保障沿江生态观测需要,同意你单位补办涉水行政许可。该项目建于2021年,位于长江主江堤苏州市常熟市梅李镇海城村段,所在岸线段属控制利用区,占用河道管理范围40.69m2,不占用水域。
瞭望台主体4层,顶高程22.85m(吴淞高程镇江基面,下同)。基础尺寸6.2m×6.2m×0.6m,底高程6.4m,通过台阶与地面顺接,台阶尺寸2.5m×0.4m。基础下部设4个独立基础,尺寸为1.30m×1.30m×0.4m。独立基础底部设4根0.25m×0.25m砼桩,桩长5m。主要控制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见下表。
点位 坐标 点位 坐标
1 X=3516453.717,Y=40580559.163 5 X=3516452.504,Y=40580555.071
2 X=3516447.779,Y=40580560.923 6 X=3516453.504,Y=40580554.775
3 X=3516446.010,Y=40580554.953 7 X=3516454.210,Y=40580557.159
4 X=3516451.948,Y=40580553.193 8 X=3516453.211,Y=40580557.455
二、你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工程位置、界限等进行复测,复测资料报常熟市水务局。你单位应当做好工程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入河道。如有紧急防汛需要,本项目应当服从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
三、常熟市水务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天内组织工程位置和界限等参数核查,并报本局备案。本项目日常监管由常熟市水务局负责。
四、本工程设施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需要缴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的,具体按照《苏州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暂行办法》执行。
五、本决定仅为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4月24日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常熟市水务局,苏州市河道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4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