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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3〕85号
关于准予常熟亨通港务公用码头前沿水域疏浚维护的行政许可决定
常熟亨通港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常熟亨通港务公用码头前沿水域疏浚维护的申请,我局已于2023年4月6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3〕第8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苏州港常熟港区金泾塘作业区,长江河口区常熟港区通洲沙水道与白茆水道交汇水域东南端。因局部淤积,影响码头正常营运,同意进行疏浚,工期约45天。
1.疏浚范围及深度。码头前沿上下游方向长357m,向江侧宽36.8m,疏浚控制高程为-10.04m(吴淞高程镇江基面)。主要控制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下同)见下表。
点位 坐标 点位 坐标
A X=3513601.7310,Y=598642.1030 C X=3513574.7192,Y=598629.0506
B X=3513448.0841,Y=598960.0724 D X=3513421.0724,Y=598947.0200
2.泥沙疏浚及处置。本次清淤土方量约1.2万m3,抛泥至白茆小沙尾部固沙区。主要控制点坐标见下表。
点位 坐标 点位 坐标
1 X=3510773.583,Y=614622.952 3 X=3507471.145,Y=614186.979
2 X=3508917.325,Y=615911.023 4 X=3509144.440,Y=612033.453
二、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工程开工前应当到常熟市水务局办理施工方案备案,通知常熟市水务局参与施工放样,对项目位置和界限确认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工程施工对水利设施造成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不低于原设计标准修复或者重建,并承担修复或者重建费用。疏浚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常熟市水务局负责。如遇防汛等问题,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四、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河道断面复测,复测资料报常熟市水务局。本工程完工专项验收由常熟市水务局组织。
五、你单位应当自取得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的,本决定失效。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本决定仅为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4月15日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常熟市水务局,常熟海事局,苏州市河道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4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