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环建〔2023〕83第0123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一、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恒源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昆山市张浦镇建德路666号。项目投资10000万元。本次增加立式加工中心、铣床、差壳生产线等先进设备约210台套,利用工业互联网和5G技术,实现设备互联及智能化平台的搭建,项目结合ERP管理软件,打造智能化、数字化车间,投产后可年产新增新能源汽车底盘零部件500万件。与昆山市行政审批局对投资项目备案(昆行审技改备〔2022〕34号)内容一致,该项目不分期建设。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苏州淀杉湖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于明学,职业资格证书编号:123541*********50,信用编号:BH020589)编制的《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以新带老”、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江苏恒源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30676315871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人姓名 | 吴建华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3-03-31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28-03-31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