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水务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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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准予许可决定书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苏市水务许可〔2023〕38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苏市水务许可〔2023〕38号 关于准予常熟联络线高压燃气管道工程 涉张家港河走马塘建设方案 的行政许可决定 张家港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常熟联络线高压燃气管道工程涉张家港河、走马塘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3年2月16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3〕第3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凤凰镇和常熟市常福街道内,于凤凰节制闸西侧约600m、上塘桥东侧约30m处穿越张家港河,占用岸线21.0m,占用河道管理范围743.4m2,不占用水域;于G204烟沪线跨走马塘界河桥北侧约100.9m处穿越走马塘,占用岸线21.0m,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面积735m2,不占用水域。为满足张家港市生产生活稳定用气的需要,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涉河建设方案,工期约4个月。 二、该项目主要采用定向钻拖拉管施工,采用DN500高压燃气管道,设计压力4.0MPa。 1.穿越张家港河段管道工程。管线与河道正交,长度约347m,管顶高程-12.42~-11.00m(吴淞高程镇江基面,下同)。入土点位于河道北岸,与河口线垂直距离约118.9m,坐标为X=3514835.261、Y=40561356.397(CGCS2000坐标系,下同)。出土点位于河道南岸,与河口线垂直距离约168.0m,坐标为X=3514501.275、Y=40561450.753。 2.穿越走马塘段管道工程。管线与河道夹角78°,长度约281.6m,管顶高程-7.68~-5.47m。入土点位于河道东岸(常熟市境内),与河口线垂直距离约66.4m,坐标为X=3512342.856、Y=40562482.348。出土点位于河道西岸(张家港市境内),与河口线垂直距离约159.5m,坐标为X=3512587.488、Y=40562342.732。 三、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工程开工前到张家港市、常熟市水务局办理施工方案备案,通知张家港市、常熟市水务局参与施工放样,对项目位置和界限确认后,方可开工建设。 四、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向河道内倾倒泥浆、泥土碎渣等施工垃圾。如因工程施工对水利设施造成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不低于原设计标准修复或者重建,并承担修复或者重建费用。拟建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张家港市、常熟市水务局负责。如遇防汛等问题,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五、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工程位置、界限和占用岸线范围等进行复测,复测资料报张家港市、常熟市水务局。涉河部分完工专项验收由张家港市、常熟市水务局组织。 六、本工程设施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需要缴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的,具体按照《苏州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暂行办法》执行。 七、你单位应当自取得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的,本决定失效。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八、本决定仅为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2月23日 抄送:张家港市水务局、常熟市水务局,苏州市河道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2月23日印发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家港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750046139B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320582**********16
法人姓名 赵晖
许可决定日期 2023-02-23
许可截止日期 2026-02-22
许可机关 苏州市水务局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