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水务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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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准予许可决定书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苏市水务许可〔2023〕35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苏市水务许可〔2023〕35号 关于准予张家港永恒码头有限公司1000KVA高低压混用变频岸电系统 项目的行政许可决定 张家港永恒码头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在张家港永恒码头建设1000kVA高低压混用变频岸电系统项目的申请,本局已于2023年2月10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3〕第3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为满足船舶岸电供电建设需要,同意你单位补办涉水行政许可。项目位于长江澄通河段,浏海沙水道右岸,长江主江堤外侧,永恒码头1#泊位后方堆场,距渡泾港河口约180m。占用长江河道管理范围58.63m2,不占用水域。 岸电系统基础采用C30框架结构,尺寸为16.26 m×3.36 m×0.70m,顶高程7.7m(吴淞高程镇江基面),设有检修平台2个,单体尺寸为2.0 m×1.0 m×0.7m。上部岸电箱采用集装箱式钢结构,尺寸为15. 9 m×3.0 m×3.0m。主要控制点坐标(CGCS2000坐标)见下表。 名称 坐标 名称 坐标 J1 X=3541446.2721 Y=553426.7141 J5 X=3541445.7207 Y=553441.1940 J2 X=3541442.9314 Y=553426.3548 J6 X=3541445.9345 Y=553439.2055 J3 X=3541441.1928 Y=553442.5216 J7 X=3541446.7833 Y=553431.3128 J4 X=3541444.5335 Y=553442.8808 J8 X=3541446.9972 Y=553429.3243 二、你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工程位置、界限等进行复测,复测资料报张家港市水务局。你单位应当做好工程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入河道。如有紧急防汛需要,本项目应当服从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 三、张家港市水务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天内组织工程位置和界限等参数核查,并报本局备案。本项目日常监管由张家港市水务局负责。 四、本工程设施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需要缴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的,具体按照《苏州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暂行办法》执行。 五、本决定仅为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2月20日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张家港市水务局,苏州市河道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2月20日印发
行政相对人名称 张家港永恒码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2737847492F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310101**********74
法人姓名 何绍江
许可决定日期 2023-02-20
许可截止日期 2023-03-19
许可机关 苏州市水务局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