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
苏市水务许可〔2023〕36号
关于准予常熟市嘉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码头项目涉常浒河建设方案
的行政许可决定
常熟市嘉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嘉隆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码头项目涉常浒河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3年2月10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3〕第3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该码头建于2012年,位于苏州市常熟市梅李镇李袁中路前王巷29号,常浒河段梅李水泥厂桥下游0.97km左岸。占用岸线(控制利用区)96m,占用河道管理范围960m2,不占用水域。为满足企业正常经营需要,同意补办涉水行政许可。
二、码头为顺河凹入布置,设固定吊机位1座,500吨泊位一个,河道管理范围内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
1.吊机。底板尺寸为5m×5m,基础为5m长D300管桩,顶高程0.50m(吴淞高程镇江基面,下同)。底板上部设4m×4m吊机基础,高程5.45m。
2.码头驳岸。结构为C25浆砌块石,顶高程4.65m。墙身长96m、高3.85m,底宽2.5m、上宽0.6m,上部距临水侧1.2m设宽0.3m、高0.3m挡水墙;下部底板采用C25砼,宽3.9m厚0.6m,基础为5m长D300管桩,顶高程0.50m。
3.船舶污染物接收点。为彩钢简易结构,长8m、宽2m。
4.围墙。为砖砌结构,长36.6m、宽0.6m、高约2m。
5. 沉淀池。码头设砖砌沉淀池1座,长4m、宽1.5m、深2m,上部采用砼预制板封盖。
主要控制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见下表:
序号 名称 点位 坐标
1 吊机 中心点 X=3511178.615 Y=40584512.280
2 码头驳岸 西侧起点 X=3511152.734 Y=40584505.651
拐点1 X=3511167.786 Y=40584506.517
拐点2 X=3511195.561 Y=40584536.009
拐点3 X=3511197.955 Y=40584552.841
南侧终点 X=3511214.174 Y=40584569.946
3 船舶污染物
接收点 东北角 X=3511180.324 Y=40584506.557
拐点1 X=3511175.059 Y=40584512.782
拐点2 X=3511173.891 Y=40584511.317
西北角 X=3511178.944 Y=40584505.092
4 围墙 西侧起点 X=3511197.955 Y=40584552.841
拐点 X=3511214.174 Y=40584569.946
北侧终点 X=3511221.369 Y=40584562.870
5 沉淀池 中心点 X=3511204.331 Y=40584557.136
三、你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工程位置、界限和占用岸线范围等进行复测,复测资料报常熟市水务局。同时应当做好项目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入河道。岸边设置必要安全防护及警示设施,不得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行洪的活动。如遇防汛等问题,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四、常熟市水务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天内组织工程位置和界限等参数核查,并报本局备案。本项目日常监管由常熟市水务局负责。
五、本工程设施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需要缴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的,具体按照《苏州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暂行办法》执行。
六、本决定仅为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2月20日
抄送:常熟市水务局,苏州市河道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2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