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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3〕17号
关于准予常熟国邦港务有限公司码头
前沿水域疏浚维护的行政许可决定
常熟国邦港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国邦港务码头前沿水域疏浚维护的申请,我局已于2023年1月17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3〕第1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长江河口常熟港区通洲沙水道与白茆沙水道交汇水域东南端,常熟港金泾塘作业区内。因局部淤积,影响码头正常营运,同意进行疏浚,工期约45天。
1.疏浚范围及深度。码头前沿长238m宽52m水域;船舶回旋水域横向宽度最长处约410m,纵向长度向外侧约246m。疏浚总面积约10.60万m2。疏浚控制高程-9.04m(吴淞高程镇江基面)。主要控制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下同)见下表。
点位 坐标 点位 坐标
A X= 3514719.382,Y= 596709.225 D X= 3514454.578,Y= 597059.624
B X= 3514704.418,Y= 597146.998 E X= 3514456.457,Y= 596781.595
C X= 3514545.991,Y= 597145.439 F X= 3514529.191,Y= 596703.548
2.泥沙疏浚及处置。本次清淤土方量约2万m3,抛泥至白茆小沙尾部固沙区。主要控制点坐标见下表。
点位 坐标 点位 坐标
1 X= 3510773.583,Y= 614622.952 3 X= 3507471.145,Y= 614186.979
2 X= 3508917.325,Y= 615911.023 4 X= 3509144.440,Y= 612033.453
二、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工程开工前应当到常熟市水务局办理施工方案备案,通知常熟市水务局参与施工放样,对项目位置和界限确认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工程施工对水利设施造成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不低于原设计标准修复或者重建,并承担修复或者重建费用。疏浚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常熟市水务局负责。如遇防汛等问题,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四、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河道断面复测,复测资料报常熟市水务局。本工程完工专项验收由常熟市水务局组织。
五、你单位应当自取得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的,本决定失效。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本决定仅为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1月29日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常熟市水务局,常熟海事局,苏州市河道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1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