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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苏州正济药业有限公司位于苏州高新区浒墅关经济开发区浒青路122号,现有年生产各类医药中间体440t/a、原料药478t/a,本次拟新增7种原料药产品、改扩建3种现有原料药,同时,削减现有的150t/a葡辛胺医药中间体产品,改扩建后全厂年生产各类医药中间体290t/a、原料药780.01t/a,另外本次改扩建产生187.5t/a二环己基脲及78t/a碳酸钙副产品。 二、根据你公司委托苏州欣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徐晓云,职业资格证书编号:073532*********01)编制的《报告书》结论,该项目的实施将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在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公司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公辅废水、生活污水等,生产工艺废水中含镍废水采用“破络沉淀+树脂吸附”预处理工艺处理,处理后再与其他含氮磷工艺废水经氮磷废水薄膜蒸发装置处理,处理后的蒸发冷凝水与其他生产废水、公辅废水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采用“综合调节池+多级反应池+混凝沉淀池+中间调节池+二级UASB+缺氧池+好氧池+沉淀池+多级反应池+沉淀池” ,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浒东水质净化厂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浒东水质净化厂接管标准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中相关标准; 2.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气、罐区大小呼吸废气、有机废溶剂超重力回收废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间收集后,先经车间水(含酸/碱)喷淋系统进行预处理,处理后与污水处理站废气(加盖收集)进入RTO集中治理区经“水洗塔+碱洗塔+除雾+RTO+急冷+碱洗塔”进行终端治理,处理达标后经35m/20m高1#/2#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采用负压收集经“水洗塔+活性炭吸收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5m高3#排气筒排放;质检中心及实验室废气采用通风橱负压收集,经“活性炭吸收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经15m高4#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物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相关标准; 3.项目采取选取低噪声设备、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建设单位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必须送当地政府规定的地点进行处理,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贮存、转移、运输及处置。危险废物管理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相关要求; 5.项目实施后,建设单位应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以厂界设置200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目前该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今后该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6. 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防止各类污染事故发生; 你公司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对污水处理、RTO治理等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7. 排污口设置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文)的要求执行。各类污染物排放口须设置监测采样口并安装环保标志牌。要求你公司积极推广循环经济理念,实施清洁生产措施,贯彻ISO14000标准。安装用电监控并与区生态环境局联网。 四、根据区域总量平衡方案,本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量初步核定为: 生活污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本项目/全厂):废水量≤4530.5/24530.5吨、COD≤1.586/8.586吨、SS≤0.906/4.906吨、氨氮≤0.053/0.285吨、总磷≤0.005/0.027吨、总氮≤0.068/0.368吨;生产废水污染物(接管考核量,本项目/全厂):废水量≤79967.971/177734.018吨、COD≤27.989/62.207吨、SS≤15.994/35.547吨、氨氮≤0.928/2.062吨、总磷≤0.088/0.196吨、总氮≤1.2/2.666吨、氟化物≤0.2/0.444 吨、甲苯≤0.008/0.018 吨、二氯甲烷≤0.009/0.020吨、甲醛≤0.001/0.002吨、AOX≤0.209/0.464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