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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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3〕4号
关于准予大新专用航道疏浚维护
的行政许可决定
张家港华达码头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大新专用航道疏浚维护的申请,我局已于2023年1月5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3〕第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张家港浏海沙水道大新专用航道内,因局部淤积,影响船只正常通航,同意进行疏浚,工期约46天。
1. 疏浚范围及深度。大新专用航道主航道范围疏浚控制高程-11.23m(1985国家高程,下同),回旋水域疏浚控制高程-9.43m,边坡比均为1:8。主要控制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下同)见下表:
疏浚区域 点位 坐标 点位 坐标
主
航
道 1 X=3541195.6761,Y=557797.4468 11 X=3542158.2161,Y=551583.3459
2 X=3541248.2371,Y=556671.6627 12 X=3542251.8358,Y=551405.9895
3 X=3541428.0584,Y=555320.3499 13 X=3542623.6380,Y=550701.6346
4 X=3541464.7504,Y=554238.3323 14 X=3542800.5088,Y=550794.9980
5 X=3541623.3241,Y=553366.4903 15 X=3542306.1566,Y=551733.5478
6 X=3541819.9650,Y=552632.6045 16 X=3542012.7398,Y=552685.9001
7 X=3541961.0791,Y=552137.5080 17 X=3541818.6298,Y=553410.3401
8 X=3542048.5154,Y=551830.7389 18 X=3541664.1398,Y=554259.7301
9 X=3542053.4724,Y=551813.3474 19 X=3541627.6098,Y=555336.9701
10 X=3542155.9738,Y=551587.5939 20 X=3541423.1133,Y=557714.9901
回旋水域 1 X=3542887.5892,Y=550939.1951 3 X=3542478.1263,Y=551405.7307
2 X=3542706.9786,Y=551323.2748 4 X=3542759.9561,Y=550871.8225
2.泥沙疏浚及处置。本次清淤土方量约为26万m3,其中主航道5万m3,回旋水域21万m3。抛泥至41#浮-#43浮间深槽、长江#42浮-长江#43浮主航道南侧和沿岸码头之间区域。主要控制点坐标见下表:
点位 坐标 点位 坐标
二、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工程开工前应当到张家港市水务局办理施工方案备案,通知张家港市水务局参与施工放样,对项目位置和界限确认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工程施工对水利设施造成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不低于原设计标准修复或者重建,并承担修复或者重建费用。疏浚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张家港市水务局负责。如遇防汛等问题,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四、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河道断面复测,复测资料报张家港市水务局。本工程完工专项验收由张家港市水务局组织。
五、你单位应当自取得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的,本决定失效。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本决定仅为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1月12日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张家港市水务局,张家港海事局,苏州市河道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1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