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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2〕354号
关于准予太仓武港码头有限公司2022年下半年度码头水域疏浚维护的行政许可决定
太仓武港码头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2022年下半年码头水域疏浚维护的申请,本局已于2022年12月26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2〕第35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你单位码头水域局部淤积,影响码头正常运行,同意局部进行疏浚维护,工期约2个月。
1.疏浚范围及深度。1#泊位上游长50m、宽25m,不规则三角形区域,面积约556m2,疏浚至-12.1m(1985国家高程,下同)。卸船码头端部长30m、宽33m,面积约1000m2,疏浚至-3.5m。卸船码头后沿内港池航道处,长约163m、宽约40m,面积约6520m2,疏浚至-3.5m。卸船码头后沿,长约342m,宽约15m,面积约 5130m2,疏浚至-3.5m。小船码头前沿,长约67m,长约17m,面积约 1139m2,疏浚至-3.5m。装船码头后沿泊位处,长约260m,宽约50m,面积约12750m2,疏浚至-3.5m。疏浚区域控制点坐标见下表(CGCS2000坐标系,下同)。
二、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工程开工前应当到太仓市水务局办理施工方案备案,通知太仓市水务局参与施工放样,对项目位置和界限确认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工程施工对水利设施造成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不低于原设计标准修复或者重建,并承担修复或者重建费用。疏浚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太仓市水务局负责。如遇防汛等问题,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四、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河道断面复测,复测资料报太仓市水务局。本工程完工专项验收由太仓市水务局组织。
五、你单位应当自取得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的,本决定失效。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本决定仅为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1月5日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太仓市水务局,太仓海事局,苏州市河道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3年1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