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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2〕336号
关于准予石湖风景区天镜阁等项目
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苏州风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石湖风景区天镜阁等项目涉河工程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2年12月12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2〕第33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石湖风景区是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一,也是省级水利风景区之一,为保证景区的正常运行,同意补办天镜阁等项目涉水行政许可。建设项目共5处,主要涉河建设内容包括水上平台、浮码头及桥梁等,占用石湖岸线32.5m m,属控制利用区,占用湖泊管理范围7204.2m2,占用水域33.5m2,在凌波桥、涌波桥拆堤建桥新增水域面积内补偿。具体涉河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二、你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工程位置、界限和占用岸线范围等进行复测,复测资料报苏州市河道管理处。你单位应当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生活污水排入河道湖泊。岸边设置必要安全防护及警示设施,不得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行洪的活动。如有紧急防汛需要,本项目应当服从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
三、本工程设施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需要缴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的,具体按照《苏州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暂行办法》执行。
四、本决定仅为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12月28日
抄送:吴中区水务局,姑苏区住建委,苏州市河道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12月28日印发
附件:
石湖风景区天镜阁等项目涉河建设方案
苏州市石湖风景区天镜阁等项目共5处,主要涉河建设内容包括水上平台、浮码头及桥梁等。
1.桃花岛浮码头。位于西石湖湖区,越堤中段西侧,由水上平台及浮码头等组成。岸上房屋占地面积1390.8m2,水上架空平台面积191.1m2,浮码头覆盖面积233.3m2。滨水侧砼重力式挡墙,压顶高程4.25~4.99m(吴淞高程镇江基面,下同);水上木平台采用砼方桩基础,木平台面高程在4.17m以上;浮码头采用定位桩固定,面高程在3.83m 以上。
2.天镜阁。环岛采用砼重力式挡墙,压顶高程5.63~5.80m;南北两侧踏步高程2.88~5.68m;南端浮码头采用定位桩固定,面高程在3.73m 以上。
3.梅圃堂。位于东石湖湖区,杨堤南段东侧,由岸上房屋及水上平台等组成。岸上房屋占地面积293.3m2,水上架空平台面积98.5m2。沿河采用浆砌石挡墙,压顶高程4.69~5.15m;水上为观景砼平台,采用砼方桩或管桩基础,木平台面高程在3.93m以上。
4.七星伴月。位于西石湖湖区,石堤东段北侧,由水上平台及岸上房屋等组成,岸上房屋占地面积770.1m2,水上架空平台面积590.5m2。滨水侧采用砼重力式挡墙,压顶高程3.70~4.52m;水上木平台采用砼方桩或管桩基础,木平台面高程在3.88m以上,南端有木亭一处。
5.渔庄栈道。位于西石湖北部,沿湖建设,由水上平台及局部廊亭组成,占用岸线长度32.5m,水上栈道长约250m,宽3m,面积989.2m2。展宽处布置廊、亭各1座。
主要建筑物控制点坐标(CGCS2000坐标系)见下表。
序号 项目 起点坐标 终点坐标
1 桃花岛 北端X=3458838.623,Y=556450.509;南端X=3458777.054,Y=556479.228
2 天镜阁 东北 X=3459234.268,Y=556073.438;西北 X=3459228.850,Y=556033.430
西南 X=3459169.222,Y=556041.638;东南 X=3459174.656,Y=556081.417
4 梅圃堂 北端 X=3458341.213,Y=556875.633;南端 X=3458316.140,Y=556863.905
5 七星伴月 北端 X=3457800.449,Y=556904.401;南端 X=3457716.470,Y=556833.173
8 渔庄栈道 西端 X=3459343.158,Y=555980.458;东端 X=3459309.296,Y=556199.871
6.水域占补。5个项目共占用水域33.5m2。凌波桥、涌波桥拆堤建桥新增水域面积232.4m2。其中逅咖啡馆等7个项目已使用补偿水域面积13.4m2,剩余新增水域面积用于本次5个项目的占用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