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准予许可决定书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苏市水务许可〔2022〕345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内容 | 苏州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苏市水务许可〔2022〕345号 关于江苏白洋湾口岸-专业仓库项目 拆除、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的 行政许可决定 江苏白洋湾口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江苏白洋湾口岸-专业仓库项目拆除、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的申请及附件材料,本局已于2022年12月12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2〕第345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相关规范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款、《苏州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现作出决定如下: 同意你单位内部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第三方抽取,雨水经回收系统储存后通过提升泵排入运河(以相关批复为准);待北自由街排水管道完工后,须按设计要求接入北自由街市政排水管道。 所建项目后续如开设经营性项目,应当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12月14日 抄送: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苏州市供排水管理处,苏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12月14日印发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江苏白洋湾口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8MA1N9X666H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工商登记码 | - | |
税务登记号 | - | |
居民身份证号 | 320502**********1X | |
法人姓名 | 张国明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2-12-14 | |
许可截止日期 | 2099-12-31 | |
许可机关 | 苏州市水务局 | |
备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