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州市水务局 ]

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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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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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准予许可决定书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苏市水务许可〔2022〕222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苏市水务许可〔2022〕222号 关于准予石湖风景区逅咖啡馆等项目 涉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苏州风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苏州市石湖风景区逅咖啡馆等项目涉河工程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依法受理(苏市水务申〔2022〕第22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石湖风景区是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一,也是省级水利风景区之一,为保证景区的正常运行,同意补办逅咖啡馆等项目涉水行政许可。建设项目共7处,主要涉河建设内容包括水上平台、浮码头及桥梁等,占用石湖岸线39.3m,属控制利用区,占用湖泊管理范围2367.7m2,占用水域13.4m2,项目内补偿水域面积232.4m2。具体涉河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二、逅咖啡馆调整为面向广大游客开放的公共休憩中心、开放型观景平台,利用现有房屋空间和景观设施,提升景区的配套服务能力。其他项目保持景观设施、配套基础设施功能不变。 三、你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工程位置、界限和占用岸线范围等进行复测,复测资料报苏州市河道管理处。你单位应当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生活污水排入河道湖泊。岸边设置必要安全防护及警示设施,不得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行洪的活动。如有紧急防汛需要,本项目应当服从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 四、本工程设施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需要缴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的,具体按照《苏州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暂行办法》执行。 五、本决定仅为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11月30日 抄送:吴江区、虎丘区水务局,姑苏区住建委,苏州市河道管理处、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11月30日印发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风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80586587027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320501**********59
法人姓名 王昕
许可决定日期 2022-11-30
许可截止日期 2099-12-31
许可机关 苏州市水务局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