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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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苏市水务许可〔2022〕304号
关于准予苏地2020-WG-51号地块项目工程(临时排水)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的行政许可决定
苏州运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苏地2020-WG-51号地块项目工程排水许可申请及附件材料,本局已于2022年11月15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2〕第304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十条、十一条规定,作出决定如下:
一、本项目内部已雨污分流,施工区排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后排入新康路、港湾路市政雨水管网;办公区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第三方定期抽吸,排水许可证编号为2296号,有效期至2025年2月9日。
二、你单位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做好预处理设施日常维护、清理,做到达标排放,不得从事危及排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三、在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内,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者浓度等排水许可内容变更的,你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11月18日
抄送: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苏州市供排水管理处,苏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1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