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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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2〕287号
关于准予相城区2022年度航道隐患
整治工程涉元和塘望虞河
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苏州市相城区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提出关于相城区2022年度航道隐患整治工程(元和塘凤凰泾大桥段、望虞河葑塘泾大桥段)涉河工程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2年11月1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2〕第28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为治理凤凰泾大桥、葑塘泾大桥桥梁隐患,同意在元和塘凤凰泾大桥上下游增设防撞墩,在葑塘泾大桥上下游望虞河岸边设置桥区指示牌,工期约3个月。其中凤凰泾大桥新建防撞墩占用元和塘水域面积6.79m2,在相城区北桥街道谈家浜补偿水域8m2。葑塘大桥上下游桥区指示牌占用望虞河河道管理线内面积17.28m2,不占用水域。
元和塘凤凰泾大桥主桥墩上下游来船侧分别设置一组防撞墩。每组防撞墩由三根直径1.2m钢管砼桩组成。防撞墩顶高程5.126m(镇江吴淞高程,下同),底高程为-13.874m。凤凰泾大桥新建防撞墩坐标见表(CGCS2000坐标系,下同)。
工程位置坐标
北侧1#防撞墩 X=3485751.362 Y=561665.560
南侧2#防撞墩 X=3485676.090 Y=561686.394
望虞河葑塘泾大桥上游176m处及下游88m处来船侧岸边各设置一块桥区指示牌,距望虞河河口线3m。指示牌长3.35m,宽2.4m,顶高程13.576 m;基础平面尺寸为1.6 m×2.2 m,底高程5.926 m。葑塘泾大桥指示牌坐标见下表。
工程位置坐标
上游指示牌 X=3486366.480 Y=553236.792
下游指示牌 X=3486661.056 Y=553234.649
二、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工程开工前到相城区水务局办理相关手续和施工方案备案。通知相城区水务局参与施工放样,对项目位置和界限确认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向河道内倾倒泥浆、泥土碎渣等施工垃圾。如因工程施工对水利设施造成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不低于原设计标准修复或者重建,并承担修复或者重建费用。拟建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由相城区水务局负责。如遇防汛等问题,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四、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工程位置、界限和占用岸线范围等进行复测,复测资料报相城区水务局。涉河部分完工专项验收由相城区水务局组织。
五、本工程设施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需要缴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的,具体按照《苏州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暂行办法》执行。
六、你单位应当自取得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的,本决定失效。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七、本决定仅为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11月9日
抄送:相城区水务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11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