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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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2〕242号
关于准予吴江市经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码头新增传送带工程涉京杭运河
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吴江市经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吴江市经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码头新增传送带工程涉京杭运河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2年9月19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2〕第24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吴江市经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码头涉河建设内容我局以《关于准予吴江市经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码头工程涉京杭大运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苏市水务许可〔2021〕441号)许可同意,本次在原码头基础上新增传送带1套、扩大吊机1基础,新增占用京杭运河面积约89.7 m2,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涉河建设方案。
二、新增传送带由码头作业区1#吊机与2#吊机之间延伸至后方厂区,传送带总长224m,宽2m-3m,最高点高程10.70m(吴淞高程镇江基面,下同),混凝土基础,有5处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吊机1基础由原3.0m×2.9m扩大为上下2层基础,下部基础尺寸6m×5.5m×1m;上部基础尺寸4m×4m×1.2m,基础整体顶面高程6.70m,本次修建未移动位置。主要控制点坐标见下表。
名称 坐标(CGCS2000坐标系) 备注
新增传送带
(含料斗) 料斗中心点
X=3439011.815,Y=563391.468
管理范围内传送带拐点
X=3439016.999,Y=563388.593
X=3439016.499,Y=563390.450
X=3439007.473,Y=563385.378
X=3439006.950,Y=563387.211
X=3439012.409,Y=563393.548
X=3439007.997,Y=563402.314
X=3439010.057,Y=563392.924
X=3439002.673,Y=563401.050
X=3439006.676,Y=563399.767
X=3439003.305,Y=563398.996 传送带部分
位于河道
管理范围内
三、你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工程位置、界限和占用岸线范围等进行复测,复测资料报吴江区水务局。吴江区水务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天内组织工程位置和界限等参数核查,并报本局备案。本项目日常监管由吴江区水务局负责。
四、其他事项仍然按照苏市水务许可〔2021〕441号文件执行。
五、本决定仅为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9月27日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吴江区水务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9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