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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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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准予许可决定书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苏市水务许可〔2022〕237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苏市水务许可〔2022〕237号 关于准予通沙集团2022年度张家港站 前沿水域疏浚的行政许可决定 江苏通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通沙集团2022年度张家港站前沿水域疏浚的申请,我局已于2022年9月19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2〕第23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通沙集团2022年度张家港站位于张家港市西界港,紧邻张家港市三干河长江入口下游侧。其前沿水域局部淤积,为保证通沙汽渡渡轮航行安全,同意你单位对局部进行疏浚维护,工期约60天。 1. 疏浚范围及深度。通沙汽渡南岸上下游边线内从码头门槛处向外延伸600米范围内的水域,疏浚面积共12.57万m2,本次疏浚控制高程为-4.6m(1985国家高程)。通沙汽渡水域疏浚区域控制点坐标见下表。 序号 坐标(CGCS2000坐标系) A1 X=3541195.655,Y=569938.361 A2 X=3540929.859,Y=570234.792 A3 X=3540534.871,Y=569679.608 A4 X=3540649.063,Y=569563.768 2.泥沙疏浚及处置。本次清淤土方量约为6.92万m3,疏浚泥沙不上岸,泥沙弃置区控制点坐标如下。 点位 坐标(CGCS2000坐标系) 1 X=3541029.815,Y=572002.600 2 X=3540910.439,Y=572110.555 3 X=3541075.815,Y=572452.780 4 X=3541221.124,Y=572353.302 二、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工程开工前应当到张家港市水务局办理施工方案备案,通知张家港市水务局参与施工放样,对项目位置和界限确认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工程施工对水利设施造成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不低于原设计标准修复或者重建,并承担修复或者重建费用。疏浚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张家港市水务局负责。如遇防汛等问题,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四、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河道断面复测,复测资料报张家港市水务局。本工程完工专项验收由张家港市水务局组织。 五、你单位应当自取得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的,本决定失效。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六、本决定仅为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9月27日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张家港市水务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9月27日印发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苏通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00MA1YD17675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320602**********59
法人姓名 朱广明
许可决定日期 2022-09-27
许可截止日期 2025-09-26
许可机关 苏州市水务局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