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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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2〕212号
关于准予太仓武港码头有限公司防风网
项目涉长江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太仓武港码头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防风网项目涉河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2年8月24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2〕第212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太仓市荡茜口长江南岸,武港码头有限公司堆场周围。为保护环境,同意你单位补办许可。
二、防风网总长3623m,宽度约4m,占地约14492m2。挡墙高度2m,钢结构支护高16.3m,总高18.3m,每隔6m、8m 设置悬臂钢塔架,基础采用桩基础,防风网材质采用高分子材料板。场地高程为4.1m(1985国家高程)。防风网跨越堆场斗轮皮带机与堆场道路处共设设置35处“门”字跨越,其中西侧跨越皮带机处“门”字跨越处底边高度为7m,其余“门”字跨越处底边为5m。防风网立柱距离主江堤堤脚位约60m,距离外侧围堤堤脚位约58m。防风网控制点坐标见下表(CGCS2000坐标表)。
位置 坐标
防风网控制点 X=3506649.180,Y=40609417.991
X=3507103.362,Y=40609851.336
X=3506524.944,Y=40610764.132
X=3506003.830,Y=40610430.882
三、你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工程位置、界限和占用岸线范围等进行复测,复测资料报太仓市水务局。你单位应当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水环境保护,严禁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排入长江。不得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行洪的活动。如有紧急防汛需要,本项目应当服从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
四、太仓市水务局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天内组织工程位置和界限等参数核查,并报本局备案。本项目日常监管由太仓市水务局负责。
五、本工程设施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需要缴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的,具体按照《苏州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暂行办法》执行。
六、本决定仅为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8月30日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太仓市水务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8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