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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市水务许可〔2022〕61号
关于准予平黎路-黄家溪中压燃气管道工程
下穿京杭大运河建设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
吴江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关于平黎路-黄家溪中压燃气管道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申请,本局已于2022年3月10日受理(苏市水务申〔2022〕第61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平黎路-黄家溪中压燃气管道工程地处吴江区平望镇苏嘉运河桥西侧约13m处,采用定向钻下穿京杭大运河,占用京杭大运河岸线8.66m、管理范围559m2,未占用水域,工期约30天。同意你单位上报的涉河建设方案。
管道与河道夹角为60度,穿越段直线距离680m,中间水平段长478m,管顶高程为-10.11m(镇江吴淞高程,下同),两侧均为曲率半径R=484.5m的弧线管道。管顶距现状河底最小埋深为8m,距规划河底埋深9.11m。管道穿越段两岸为浆砌块石护岸,管顶距离护岸齿墙底最小距离为11.11m。
定向钻入土点位于京杭运河南岸绿化带中,至河口线距离为197m,入土点坐标(大地2000坐标系,下同)为X=3426857.475;Y=563795.933。
本次定向钻下穿京杭运河后继续向北,穿越藏龙港及新开河两条圩内河道,于新开河北岸约81m处出土。定向钻出土点位于京杭运河北岸绿化带中,至河口线距离为354m,出土点坐标X=3427498.758;Y=563811.475。
二、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方案施工,工程开工前到吴江区水务局办理相关手续和施工方案备案。通知吴江区水务局参与施工放样,对项目位置和界限确认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向河道内倾倒泥浆、泥土碎渣等施工垃圾。如因工程施工对水利设施造成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不低于原设计标准修复或者重建,并承担修复或者重建费用。拟建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由吴江区水务局负责。如遇防汛等问题,应当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四、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对工程位置、界限和占用岸线范围等进行复测,复测资料报吴江区水务局。涉河部分完工专项验收由吴江区水务局组织。
五、本工程设施占用河道管理范围、需要缴纳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的,具体按照《苏州市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暂行办法》执行。
六、你单位应当自取得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年内开工建设;逾期未开工建设的,本决定失效。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你单位应当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七、本决定仅为涉河建设方案的许可,该项目如涉及其他管理部门,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3月18日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吴江区水务局,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
苏州市水务局 2022年3月18日印发 |